1、 报名参赛者应当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;
2、 报名参赛者应当确保:享有参赛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,作品若涉及第三方授权的内容,均已得到合法的授权。任何因作品权利发生纠纷的,组委会有权取消对该作品的评审,若已授权奖项的,将取消奖项并公告。
3、组委会已通过官网(插入网页链接)详细公示了赛事日程、参赛费用、注册报名、评审表彰、条款规则等全部内容,若不同意网页公示的内容,请勿参加本次报赛。
4、报名参赛者应根据前述第3条所述的网页信息向组委会指定的机构支付参赛费用。具体费用与支付时间和参赛作品数量相关。
5、组委会指定机构收到参赛者的报名费用10个工作日内,向报名者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。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请提前告知开票信息。
6、报名参赛者如有其他事项均应事项与组委会协商,经组委会明确同意后,方可作为双方补充约定。